Glo's New Deep

Archive for the ‘Belovedly’ Category

當你變成另一個張志明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2/05/15

看《春嬌與志明》,發現男女被觸動的地方不一樣。 K極同意張志明對七仔意粉的比喻。那盒意粉,其實太鹹,肉又很少,不過他就是喜歡吃,喜歡就是喜歡。即使別的肉醬意粉調味更佳,用料更足,他還是對七仔意粉情有獨鍾。 對於他有這種感想,當然老懷安慰(!),雖然暗地裡想乜自己有咁難啃咩?不過無謂深究,男人有了人,幻想就更天馬行空,他會幻想自己假如單身必定媾死女,對於得不到的異性又有許多「What-if」的遐想,而幻想總是完美,有血有肉的身邊人自然比不上。 再放軟身段想,觀乎以謝霆鋒為首的香港男人在亞太區的受歡迎程度,將手上這個盤放出去,有楊冪這等貨色做對手,絕對有現實的可能,相對來說,我「唔係咁好食」,一點也不出奇。 至於最觸動我的,是春嬌在長城公社說的一句:「我很努力擺脫張志明,但我發現自己變成了另一個張志明。」 春嬌說這句話,是為解釋自己為何無法投入跟Sam的戀情,雖然我覺得挺牽強。春嬌即使變了志明般古靈精怪又如何?她一樣可以去愛人,亦有資格被人愛。她多了張志明的特質,不過是從一段關係中吸收了新的營養,並不會阻礙她開展新戀情,反而令她在Sam眼中變得更可愛。說實在,我們又有多少人能完全擺脫舊人去跟新人發展關係呢?擺脫不了就擺脫不了,想念就想念,你還可以好端端的、自愛地生活下去。

男人的看破──《春嬌與志明》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2/05/14

看《春嬌與志明》前,朋友已瘋狂洗版透露了結局,本以為那是討好本地女觀眾的chick flick,但細心想,那是拍過《大丈夫》、《AV》的彭浩翔執導呢,叫雞和拍咸片等男人愛好,他都glamourise過,而《春嬌與志明》卻有選春嬌棄優優的結論,一定是他看破了甚麼。 結果再次證明未看一套戲、一個節目、一本書之前,便不應妄下批評。戲看完,覺得情節挺make sense的,站在志明角度的話。 從事廣告的張志明,遠赴北京工作和居住,人在異鄉,恰巧有樣靚身材正、性格溫婉的內地美人尚優優主動獻上,任何男人也不會抗拒吧。 如果沒有再遇上後來也要北上工作的余春嬌,他大抵會出於惰性、出於「日子過得不錯呀」的心態,會繼續跟優優一起。但遇上了,正如優優所料,他的心早已飛走。 跟一個人,不因客觀條件走在一起,而是見見面、傾傾下而自然愛上,再長時間相處,共同經歷許多,會令這個人多了一份重量。這重量凌駕於更豐滿身材、更溫柔性格、更年輕之上。看破的男人更懂得盤算:女人再大胸,也有玩厭一日;再美麗,終會年老色衰,皮相之下假如剩下虛如浮雲的感情和了解,便根本不值得,當然前提是他想找一個長期伴侶。

結婚的最低消費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1/11/22

早前有報章報道80後結婚最低消費40萬,外人或許會「嘩」一聲。作為過來人,我會as-a-matter-of-factly答你,這確實是一個decent wedding的正常開支,最終收回人情,就不用那麼多。 先不說需要借貸的新人沒有量力而為,連我們這等勉強可以應付的,最終也得碌卡周轉一下。也不要二話不說就將「虛榮港女」標籤貼在我額頭,Fine,我的確撇不掉虛榮,但在婚姻面前,我只要求兩件事:一、卡地亞婚戒;二、歐洲蜜月。其他全都可簡化盡慳。 亦從沒有想過要裝作上流人家,出身本土草根家庭,最終放棄了Helena May或淺水灣酒店等西式場地,或四季酒店、Ritz Calton等六星級酒店,選了一家大體又溫馨的,大家一起吃乳豬敬酒(只要不讓我看到打麻將就行)。 這是個crazy的年代,租屋、結婚時已經嫌貴,怎知後來者消費同樣物資,價錢是雙位百分點的上,時間不過是幾個月之差。每次聽新新娘子或正打算租屋的朋友報價,我都 O嘴,暗嘆「好彩」之餘,亦不忿世態的荒謬。 當然你可以懶型、懶獨立思考跟我說:「不擺酒不就行了?無謂大排筵席浪費物資。」「我寧願將錢當做買樓首期。」 Sorry,我真的不buy這些BS。

My Proper Wedding (I)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1/11/02

搞婚禮的這一年,一直也提不起勁寫甚麼,因為身在局中,任何事都可引致神經過敏,對分寸輕重失去知覺。現在功成身退,終返回地面,回頭看清整幅大圖畫。 人各有志,每個新娘子對婚禮也有不同想望吧,籌備過程很早階段,已意識到不可能有一個夢想婚禮──一個我想點就點的婚禮。多麼想就在外地的海邊,穿一襲簡單的白裙子,發個誓,向女賓拋花球,再向男賓拋襪帶,就開party跳舞去。 實踐起來,便發現,那不是你一個人的事,連繫到身邊那位及其荷包的事,更加是雙方父母,還有其他親人的事。結婚和愛情長跑的分別,就在乎那個「家」字吧,對戀人,你擁有選擇權利,也只需討好他一個人。當他變成家人,就像血緣無可選擇,生老病死,連帶其他家庭成員,都沒得避。

鋒 v 芝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1/06/28

實不相瞞,我也像其他OL一樣,八卦著霆鋒與栢芝婚變的新聞。離婚已成定局,我們得再次面對一個難堪的現實:今時今日經營一段持久關係,很難。跟曾經親密的人對簿公堂,很難看。 沒有人能真正知道藝人家事的整幅畫面的,雙方出招那麼肯定,只能跟隨俗套認定「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」。 兩公婆之外的人插口,說男人送女人甚麼甚麼,然後總結女人貪得無厭,其實都很多事。老婆想要甚麼,男人願意供給,當時兩情相悅,根本輪不到別人評論對錯。後來女方友人反擊女人也有送過甚麼給男人,也是超無謂。男女相愛,總有互送物質逗對方歡喜的時候,第三者看不過眼唔該死埋一邊。 女人出招說男人不是好老公、好爸爸,那就看雙方認為甚麼是好。

睇《阿凡達》學愛情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2/30

《阿凡達》可說是科幻片、動作片、反戰片、環保片,看的時候覺得幾宮崎駿,後來看報章得知,占士金馬倫真的是宮崎駿粉絲。 有沒有人覺得,《阿凡達》也是愛情片呢?我就認為男女主角相愛和相處的方式,很值得學習。 待情人如對待外族人,用心學習對方的生活文化,掌握對方的語言。 得閒找些新奇刺激、令人心跳加速的事情一齊學吓。我真係好想學駕駛飛鳥。 用感受美麗大自然的感觸去感受跟對方的愛,純粹、讚嘆、感恩。 重要時刻,你救我我救你。

不用捉姦在床了,現在有SMS!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2/17

前兩天收到一封開首為「你有一封未讀取的傳情訊息」的短訊,眼珠轉了兩下,忐忑了兩秒,沉著冷靜地删除。 然後讀到搶錢短訊的新聞,想起父親早前投訴手機賬單有來歴不明的數百元收費,叫佢跟商戶對峙,又唔肯,昨晚問母親,她說父親曾檢查她的手機,二話不說删除了一封署名「陽光舞男」的短訊(!!!)。 老人家在潮與不潮之間,好好笑。也反映一種愈來愈具體廣泛的現象:想調查伴侶有否出軌,毋須檢查西裝褸有沒有陌生香水味和長髮絲,也不用聘請私家偵探捉黃腳雞了,查閱伴侶的手機短訊就行,像活士偷食事件,還需要狗仔隊捕拍車震照、就位濕吻照嗎?不用了,聯絡公關大員也無法揞口的擬似情婦,她輕輕遞上手機,機內的調情短訊已夠翻舊賬。 據聞短訊已被美國的離婚律師拿作通姦呈堂證供,不要以為send和delete,情話就消失在大氣中,所有通話都可向電訊公司查。 不過,現實中,更難查,和更難抗拒的,是謹慎男人送出那些好像稀鬆平常、無特別意圖,但又仍住有少少嘢的踩界短訊。

0週年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2/07

問K:「如果我走了,你會怎樣呢?」 K笑說,他會做賤男去,買D&G,揸靚車,溝女,有排也不會計劃終身大事。原來他在另一段關係,可以是另一個人。 想起昆德拉在《笑忘書》的一段話: 「其實所有的愛情關係都是建立在一些不成文的公約上,那是戀人們還在熱戀的最初幾星期裡,未經深思熟慮就草草擬定的公約......噢!戀人們,開頭這幾個險惡的日子裡要當心哪!如果你幫別人把早餐端到床上,你就得一輩子幫他送早餐過去,否則你就會揹上讓愛情褪色與背叛的罪名。」 十年前,跟K不自覺訂下許多合約細則:他是較好人那位,我是較惡死那位;他專責奉獻,我只顧接收;我們安分保守兩人的世界,甚至覺得為對方設想,應剔走人生的許多可能性。

愛很簡單?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13

關於愛這回事,真的可以令人諗爆頭。 一刻的愛上真的是愛嗎? 同情一個人愛你算不算愛? 兩人不說話,是默契,還是相對無言? 兩人性情喜好迴異,是異性相吸,還是愈走愈遠? 兩人須妥協才可一起,是愛的表現,還是互相扼殺? 愛人需要坦誠,但坦誠到甚麼程度才稱得上信任,又未至於留下一條刺? 健康的愛,應該先愛對方,還是先愛自己? 愛是兩個人的事,還是免不了是社會的事? 怎樣愛得有法,但未至於太純熟作假? 到底要找一個「對」的人來愛,還是先愛一個人,那個人自會變成「對」?  再想下去真的會發癲。重聽陶喆的《愛很簡單》,細味著一句話:  「雖然,世界變個不停,用最真誠的心,讓愛變得簡單。」 也讀到John Mayer的tweet:「Stay hurtable. Stay honest. Stay open.」 就是說,視乎你有沒有張開個心,向著愛較正面那邊行走。愛,自會變得簡單,愈用腦去想,愈變得複雜,愈不懂得去愛。 話雖如此,對於愛人就覺得「蝕」和「唔型」,好怕失去自我和好易左思又想的水瓶而言,難度比其他人高。 

為何妙麗會喜歡榮恩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07/23

《哈利波特──混血王子的背叛》中,妙麗和榮恩走在一起,其實早在第四、五集已有伏線,但看書時,仍疑心這條愛情線不夠convincing,妙麗這麼優秀,怎麼會看上火羅火羅的榮恩啊?跟哈利波特不是比較門當戶對嗎?還有其他美少年喜歡她呢。  但想深一層,妙麗好勝,哈利也一樣強勢,可能會妒忌這名風頭躉,剛對剛,自然無化學反應。榮恩呢,卻是柔,不會威脅妙麗,讓他抄功課,保住她的優越地位,也令她生出想幫助、保護他的欲望,漸漸覺得表面弱勢,其實內裡可以幾Man的榮恩很可愛。  人與人之間的感情,好像也隱含這玄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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