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2/01/17
Published at CosmoGIRL! January 2012 / Issue 125 最近辦公地點由中環轉到灣仔,告別我多年的中環OL生活。 人生就是有這種巧合,經歷新轉變,這轉變漸變成你的comfort zone,停留得久了,客觀環境又自動改變起來,推動你move on到另一階段。 多年來被中環價值洗腦,怎會不留戀這裡的五光十色,還有可以滔「中環精英」一點光?一想到午飯沒得逛Harvey Nichols、LC或太子大廈的嬰兒部(這個年紀愈來愈多朋友生小孩!),以及沒得欣賞西裝骨骨的「才俊」和穿cocktail dress上班的女人,就有點失落起來,唉,都是虛榮心作怪‧‧‧‧‧ 想不到的是,一到埗,就將中環價值拋諸腦後,不消一星期就適應起來,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能屈能伸。 雖然,這裡的上班男女都比較平實(怎麼很多灣仔OL走路都沒精打采的?),又沒有才俊跟你搭訕(說英文的都是些神情迷惘的遊客),但灣仔有一個優點,就讓我意無反顧的愛上:地道、價廉、款式多樣的美食。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2/01/11
早前上廣州探朋友,順道一班女人圍喂威逛逛那裡新開的皮具批發城,店主並不歡迎零售客,但靠女友三寸不爛之舌,每人各自掃了三數個袋。 回港時,同行友人致電母親,她在電話裡頭取笑我們:「內地人南下香港買名牌袋,你們反而北上掃平貨,真是沒出息!」 也有點道理,正所謂風水輪流轉。皮具批發店的包包,才百多元一個,過二百元已是絕頂貨色。湊上鼻子聞,有令人欲仙欲死的真皮味(別說我變態,自古女人就對動物皮毛有原始欲望!)香港名店的呢,價錢四至五位數字,還未說要跟遊客擠在蛇餅中才能購得! 我們真的輸了嗎?或許,通脹吃人,樓價租金昂貴,依我和女友薪酬,其實不是買不起,但不捨得,而且購買力的確遠遠不及內地客,算了吧。 不過我選擇不卑不亢,跟友人道:「是我們已夠自信,不用再依賴名牌來證明自己富貴漂亮,或品味高人一等。」 走進皮具城,我們不約而同有種傾向,就是抗拒有logo,易認出是仿造名牌的貨品,扮LV、Chanel、Dior、Gucci的通通略過。擺脫不了虛榮的我們,還能認出較低調、不以monogram做signature的包包款式,因而不時密密斟:「這個會不會太似Celine?Hermes?Mulberry?Jimmy Choo?Chloe?」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2/01/03
沒有逐集追看《天與地》,前後大概看了數集,播放大結局時,恰巧空閒在家,也就看了。 大結局像之前每集,能獨自成章,可看性頗高,金句連連,好些場口看得人激動,非常慶幸收尾有驚無險,無老套爛尾收場,當然可以拍得再偏峰點。 例如鼓佬為救小孩碌落樓梯致死,那小孩正正叫「家明」,因果循環,一命換一命。冷漠水瓶如我,第一個反應是:「哦……咁樣樣呀……」(?!!) 個人沒有宗教信仰,傾向相信,即使沒有因果、沒有地獄,還是會選擇做好人,因為大部分人,都如鼓佬,終究有良心,做好事,會心安理得點。所以他其實不用慘死,救起的小孩是任何一個小孩也可以。 又如黑仔,當探長說他夠運,殺了人也沒有報應,他反駁說自己也在承受惡果,那惡果,原來是孤獨終老。 立刻聯想到活地亞倫的《Matchpoint》,男主角也殺了人,竟然靠好運蒙運過關,事後人財兼得,又一條好漢。這結局,較有型也較寫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