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1/11/22
早前有報章報道80後結婚最低消費40萬,外人或許會「嘩」一聲。作為過來人,我會as-a-matter-of-factly答你,這確實是一個decent wedding的正常開支,最終收回人情,就不用那麼多。
先不說需要借貸的新人沒有量力而為,連我們這等勉強可以應付的,最終也得碌卡周轉一下。也不要二話不說就將「虛榮港女」標籤貼在我額頭,Fine,我的確撇不掉虛榮,但在婚姻面前,我只要求兩件事:一、卡地亞婚戒;二、歐洲蜜月。其他全都可簡化盡慳。
亦從沒有想過要裝作上流人家,出身本土草根家庭,最終放棄了Helena May或淺水灣酒店等西式場地,或四季酒店、Ritz Calton等六星級酒店,選了一家大體又溫馨的,大家一起吃乳豬敬酒(只要不讓我看到打麻將就行)。
這是個crazy的年代,租屋、結婚時已經嫌貴,怎知後來者消費同樣物資,價錢是雙位百分點的上,時間不過是幾個月之差。每次聽新新娘子或正打算租屋的朋友報價,我都 O嘴,暗嘆「好彩」之餘,亦不忿世態的荒謬。
當然你可以懶型、懶獨立思考跟我說:「不擺酒不就行了?無謂大排筵席浪費物資。」「我寧願將錢當做買樓首期。」
Sorry,我真的不buy這些BS。請來親朋戚友擺酒,不是為威俾你睇,今時今日更不可能賺錢,而是要表達兩件事:
一、我們兩個人,正要進入婚姻,那是very big deal。
二、我們要請大家見證,hold ourselves accountable。
法律規定兩人結婚,必須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,而有效婚禮的基本誓詞,就是「我請在場人見證,我XXX願以你XXX為我合法妻子/丈夫。」
由此可知,見證,是一個婚禮的重心。《Committed》作者Elizabeth Gilbert引哲學家David Hume所言:「任何重要約誓,都必需見證,因為你永不知道發誓的一方是否真心或另有企圖,有見證人在場,你是否真心說你所想已經不重要,你所說的,因為有見證,已得到重量。」
於是,一個只有兩人對天發誓的婚禮,都輕飄飄,沒有重量,不用問責。婚禮必須有其他人在場,因為「其他人」對這段婚姻猶關重要。
有多重要?
因為請了這麼多人,面對人生巨變,我不能畏縮,只能深呼吸,踏出腳步跨過這門檻。(電視劇那些逃婚情節都很低能吧?)
踏過後,更加不能逃,因為這麼多人都聽過你的誓詞,就算愛有天消失,你也得跨過「原則」這門檻。
也因為有這麼多人見證,在婚姻不和順、兩人迷失的時候,我們有足夠的人力資源介入,給予壓力,或支持我們熬過去。
所以再麻煩,我還是死死氣氣搞了一個熱鬧齊人的婚禮。你會驚訝,原來一個人的血親和重要朋友,數下數下會有FB一半friends那麼多。
Btw,稍為受過會計訓練的,都知拿幾十萬結婚,最多倒盡身家變成零資產。拿去做買樓首期,卻變成負資產。可恨的是,許多情侶只能二擇其一。
2011/11/22 at 4:08 pm
真係好鬼愛你!!我都係一個將步入零資產的人!!啊!!通貨膨脹吃人啊!!啊!依d叫”通脹猛於虎”!!
2011/11/22 at 4:13 pm
俾你笑死,名副其實傾家蕩產。加油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