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lo's New Deep

Archive for 二月 2010

The Sugar Doll Award goes to…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0/02/23

哎唷,原來早在2月4日網友雲頒了個Sugar Doll Award給我,明明看了她這篇博文的,但可能患了「Twitter病」,報紙和公司電郵全部只記得頭三行(我有scroll到底的啊),被點了名也懵然不知。幸好回頭細看發現,希望雲不要傷心,遲到好過無到。 得獎人要寫十樣關於自己的事,寫點鮮為人知的吧。 最近要學習的,是對外做個bitch,對內做隻脆弱小鳥。現實的我是相反。 同時間看三至四本書,現在架上是Belle de Jour《The Intimate Adventures of a London Call Girl》(先看了續集才追看第一本)、Ariel Leve《The Cassandra Chronicles》和Iris Murdoch《The Sovereignty of Good》。 上一回在電影院哭,是看《Nine》Marion Cotillard唱著和舞著《Take it all》。 最近發的一個怪夢,是領著Alber Elbaz遊海港城,忖度會不會有一條膊頭綁大蝴蝶、或裙襬用色很girly的Lanvin裙做報酬。

看時間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0/02/18

家還未添時鐘,一來懨尖聲悶作怪,二來對看時間這回事有點矛盾:理智告訴你要準時、用盡每寸光陰,但情感不喜歡被逼迫,偏要渾忘、隨性、自然感應、活於當下。 有時連翌日上班也不去校鬧鐘,喜歡自然醒,於假日更用盡賴床配額,睜開半隻眼瞄一下鐘,不賴個半時一刻也不甘心。 亦不會戴錶,約會朋友只集中於對方,逛街就專心留意身邊事,發白日夢更不能被時間打斷。一直只依靠手機時計。 於是剛過去的新年假期,在家總不時尖叫:「嘩,乜原來一點幾嘞?」「嘩,乜原來十二點幾嘞?」「哎呀,半日就咁無咗。」然後想起某時計廣告引羅素名言:「你享受耗掉的時間並不是虛度的光陰。」(The time you enjoy wasting is not wasted time.)相信揼心浪費時間會更浪費時間吧。 有些時候,我千千萬萬個不願意看時間:

買傢俬如買衫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0/02/12

首次買傢俬,有點像首次參加舊同學的婚宴,覺得自己要好好做一場show,證明自己幾咁有style幾咁與眾不同幾咁升呢,企圖擺脫過往醜小鴨的身分。 我這個難服侍的女租客,雖然想不到自己要甚麼,但已經先想好長長的「自己不想要甚麼」清單。  不要玻璃門電視組合櫃  不要組合書枱 不要摺枱 不要摺櫈 不要膠箱 不要淺色木 不要卡通床單 不要黑色真皮梳化 換言之,想丟棄以往一家四口擠擠迫迫的家的感覺。 然後發現,自己買傢俬的行為,像極了買衫。

三字頭,我來了。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0/02/05

我喜歡做女人,儘管也羨慕男人一些地方,例如冬天他們手腳總是暖暖的,每月每星期都情緒穩定,最唔抵得,是他們對「老」的感覺遲緩女人很多很多。 像父親,快六十歲了,從不見他覺知自己邁入花甲之年,不是一兩次怪病襲體,還是深信自己身壯力健。猜想男人到真正退休時,才會想起自己老。 女生和女人就不同了。我第一次覺老是十九歲,眼看自己踏進二字頭便開始panic;然後是二十三,告別「十八廿二」的法定少女年齡,迎面吹著社會的風塵,陶喆的《二十二》聽得我哎哎聲;跟著是二十五,香港小姐選舉將你foul出「小姐」行列,SKII叫你係時候keep吓,甚mean者將你納入「中女」群組。 不過,到了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二十九,我竟然少了panic,定下心腸,要在二字頭最後三年,make the most out of it。這三年,跟鋼管作伴,開始認真書寫,兩者讓我成為一個更坦蕩的人,肉體和精神的內容都豐富了許多。 過兩天就三十了,很多個月前就計劃大事慶祝,但到了臨界點,竟然反高潮地異常、異常平靜,想低低調調的過。

The Law of Distractions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0/02/04

刊登於 CosmoGIRL!  February 2010 / Issue 102 僱主希望聘一個有奮鬥精神、有生產力的八十後,身為八十後僱員,則希望僱主不僅提供五天工作周,還提供公私不分的工作環境,即一邊工作,一邊開著各樣社交媒體和手機。唔係block我嘛?不social networking,又怎為公司帶來network?不update全球人的status,又怎能從全球人中找到potential customers,帶來稱心的customer experience?不開著手機,又怎能走在m-commerce尖端? 剩講這些「勁」詞,好像真的變成了「勁」員工似的。老闆似乎亦很明我這名水瓶職員的本性,老早聲明:「我唔理你返工時做乜,總之交到貨就得!」每次走近我的辦公桌,總尊重地從桌側介入,不直視電腦屏幕。唉,做八十後的老闆,也有難處,因為我們視權威如無物。 內心真相是,我想像不到前Web 2.0世代的打工仔,用甚麼奇招偷懶。請病假?太著行跡了,也會堆積工作。跟同事三點三嘆茶餐吹水?不是所有同事都好傾也不是所有事都可以跟同事傾。躲在廁所說悄悄話?小心隔牆有耳。另,辦公室兼為形體和精神的囚籠,困在其中,不可能去shopping、flirting和social gathering。

Vain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10/02/01

行完高檔傢俬店便覺得品味咗; 轉貼了一段新聞便覺得關心咗; Check out了網上書店的購物籃便覺得讀咗; 報了course便覺得考咗; 上完班便覺得做咗嘢; 熄燈一小時便覺得環保咗; 陪了朋友一會便覺得減輕了她的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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