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02
去年唸LLB,學到刑事法,了解襲擊 (assault)的犯罪行為:
剛過去的萬聖節,在蘭桂坊,就有這種被襲撃、侵犯的感覺,媒體是偷偷摸摸的攝影鏡頭。
對於被陌生人拍照,我的反應是頗極端的。如果有男士有「吉屎」走上前問:「可以跟你拍張照嗎?」我看看他,知道他的自信跟自己在線、他也一樣認真打扮認真have fun,我會大方送上微笑:「Sure!」然後交足戲擺我訓練有素的甫士,也賣力睜大返了五日工開始下垂的眼。
合眼緣、感覺有禮和尊重的,更不介意來點友善、無傷大雅的身體接觸,是我給這些男士的獎勵。我不像o靚模要收錢,也不想像港女那樣sexy當蝕底,我是自願的,樂在扮鬼扮馬物化自己之中,也很榮幸被你邀請選中。
但如果,你未得我同意,在遠處在暗角,就對我舉起長鏡頭,而且,你根本沒有投入節日氣氛,繼續你的龍友戅居look,而我碰巧察覺到的話,那麼,你只能拍到我低下頭,表情厭惡、無助、難受,像當年被迫拍裸照的嘉玲姐。
因為這是種侵犯,犯人漠視我同意和反抗的力量,我同時被遠觀(兼被私下放大像數)褻玩,感到比花下泥更cheap。在跟拍裙底照一樣納入非禮前,我決定用這種無力的抵抗當做懲罰。
當這城市愈來愈多男人遙距侵犯與性感能量自在並存的女人,他們只能值得一樣壓抑、穿麻包袋裙戴對暗啞貓耳就當應節的女人。在香港安安樂樂做一個pole diva,是多麼的擔驚受怕。搭地鐵見男人掏出手機神色可疑,都令我精神緊張有咁遠彈咁遠。
既然都出攬枕了,港男港女根據性幻想自訂機械人做愛的日子,已經不遠。

登這張相是我的statement:自願在鏡頭下暴露的姿勢,同時通輯偷影相的人。
[...] 大前提還是得我同意 在赤柱拍照當日,有港男搭訕問我們是否從韓國來,係咪咁exotic先 ? [...]
2009/11/02 at 6:47 pm
oh no, i frequently 偷影 you tim…
2009/11/02 at 6:58 pm
you’re not 偷!!! becoz you’re some i trust and i actually enjoy it tim. hehee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