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lo's New Deep

Archive for 十一月 2009

《東宮西宮之西九龍珠》(升呢版)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30

政治喜劇《東宮西宮》,今回第一次看。在港鐵看此劇仿照《涯上的波兒》的「捱鬧的當奴」廣告,好想笑,難得找到伴便入場。 港人對政治冷感,主要因為無力主控,眼見無論爭取甚麼都不見得有希望了,不如低下頭為生活奔馳,再吃喝玩樂去。怎知,愈為生活奔馳,愈覺得營役壓迫,愈消費,愈感到快樂捉不實,只有再消費去填補。 《東宮西宮之西九龍珠》喚醒觀眾對政治的意識,政策上的無定向,造成我們生活的荒誕細節,這些細節,又的確來自現實,所以我們笑了。 例如上班。每天早上看著中環的靚車從半山駛下,塞住條路,我都狐疑:我這個中環OL,住不到半山,坐不到名車,假日做回新界小姐,是否很怪呢?《香港島皇后》一幕卻呈現政府各部門總部、商業辦公室都集中在中環、金鐘和灣仔一帶,上班的大部分「庶民」,卻住在九龍和新界,為港鐵站上蓋物業捱生捱死。

Nine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29

可能attention span較短關係,故不沉迷追劇,假日最「宅」活動是youtubing,向全世界的舞孃偷師。昨日在IFC看到《華麗后台》(Nine)的片頭,名副其實O著嘴,伸長頸去渴這條片,完全不顧中環lady的身世。 椅子舞、繩子舞、羽扇舞(當然不是國慶表演那種)、鋼管舞(還要由西裝骨骨的男士來跳呢)、束衣、襪帶、長襪、喱士、閃珠片......都係我啲Fd。 只是不明白,為何瑪莉安歌迪娜演的老婆,一定是端莊小黑裙,彭尼露古絲演的情婦,又必定是艷紅皮草套裝。當然,cliche點才能表達出男人內心交戰的張力。最讚是飾演母親的蘇菲亞羅蘭,開胸透視裙上那條黑絲小領巾,成功遮頸紋之餘,香艷功架十足。 個個女人我都想代入,除了妮歌潔曼,實在不忍看她的botox蠟像臉,她亦被安排演最無發揮的角色:女演員。

Anti-Stereotype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25

Belle de Jour身分曝光引起這麼大迴響,因為她完全不屬妓女的定型──被迫良為娼、年幼輟學、吸毒、父母離異、過著生不如死的皮肉生涯,而是自願選擇、受高等教育、沒不良嗜好、在完整家庭成長,覺得皮肉生涯OK過得去,接受嫖妓不過是社會現實。 她比一般美麗女人有腦和多學問,又比一般有腦和多學問的女人美麗。這世界就這樣不公平,有Dr. Magnanti和狄娜姐這等美艷和腦筋兼備的女人。 有些人無法面對不公,選擇用單一平面去看人看自己,變相壓抑了個人的多面性。但: 古肅不代表認真; 勤力不代表交到貨; 乜都反不代表正義; 另類不代表獨立思考; 玩得不代表有趣; 外在醜不代表內在美; 能跳鋼管舞不代表願脫衣; 性感不代表隨便; 愛買物不代表膚淺; 笑面迎人不代表虛偽; 結婚生子不代表師奶; 單獨不代表孤單。 唯一同意的定型,是大聲講嘢真的代表無禮貌,至少,無禮儀。那些大淸早在交通工具大聲講電話的阿姐阿哥,真的很擾人。

Belle de Jour身份曝光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24

這星期熱烈追看的新聞,不是泛民會否總辭,一班爛熟男話嫁又唔嫁,而是一個真女人痛快利落的動作──《250天倫敦應召日記》(The Intimate Adventures of a London Call Girl)作者Belle de Jour站了出來,向傳媒揭露匿藏了多年的身分。 Belle是五六年前匿名網誌興起,一blog成名的重要人物,當年她為籌錢讀博士學位,兼交倫敦住所貴租,決意入行做高級應召女郎,並將接客經歷以Belle de Jour的筆名記於網誌中,2005年被《The Guardian Weekly》選為「年度網誌」,之後一躍成名,出書、寫專欄,2007年,作品更被拍成香艷又幽默的電視劇《Secret Dairies of a London Call Girl》。 因為前男友恐嚇要將身分揭露,Belle有感辭去性工作兩年多,正職漸上軌道,匿名愈來愈是個負累,於是找來抨撃過她、作品經常說傳媒怎樣物化女人的衛道嬸嬸作家India Knight做專訪,將身分揭露。原來,她是Dr Brooke Magnanti,發展神經毒理學和癌症流行病學專家,擁有資訊學、流行病學和鑑證科學PhD,現職為兒童健康研究員。 看相片,臉孔甜美溫柔,滲出淡淡而classy的女人香,真係吹佢唔漲。

其實我也一樣乞人憎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23

沒刻意unfriend別人,也因為發現一件理所當然但仍然感到震憾的事: 「你跟世上每個人都同樣討厭。」(You are as annoying as everyone else in the world.) 這片超讚智慧,是從新書《Belle de Jour’s GUIDE TO MEN》看到的。不禁一笑,想起跟好友提及與把妺達人會面的糟糕經歷,好友竟幫理不幫親:「其實佢遇著你,都好難受!」 是嘛?對,著到靚一靚香噴噴又唔係受溝,要人家請你去Robuchon和送Chanel 2.55先叫有誠意,聲稱跳鋼管舞但台下真人又那麼鵪鶉,動輒黑面耷低頭......換句話,即是我,自命把閉,其實也很港女。

Unfriend Me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20

「Unfriend」這字列入牛津辭典2009年度詞彙,可謂實至名歸,因為入時、貼近生活、影響廣和遠,而且,仍然聯繋到千年不變的人性根本。 首先,「friend」的定義跟前Web 2.0世代已經不一樣了,facebook上那二百個「Friend」,不是上世紀狹義的「朋友」、「知己」、「好姊妺」,而是廣義的「相識」,包括看過一場演唱會只碰過一次面的朋友的朋友、唸書時無乜兩句的舊同學、以前曖昩過猜忌過避開過的人。如果你是輕度至嚴重camera sluts,更包括從朋友tag相中跟你「相睇」過的朋友的表哥、久聞你跳鋼管舞,對你好像有意思又唔見得發展出甚麼意思的朋友的舊同學、老公的兄弟和網友等。 所謂「unfriend」,就是醒覺到以上現象,堅持回到「朋友」的基本狹義之舉。這字反映一件很型的事:人在真實世界以虛假一面示人,在虛擬世界,卻終於回復真面目。大家在日常社交客套寒暄,回到虛擬社交,真係唔使客氣,我唔care你你亦唔使care我,一於unfriend你。

戀青春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18

有次跟同事談起公司有女人說話BB聲,驚鴻一瞥,是一副平庸姑相,心寒程度有如聽到長指甲刮黑板。 同時提點快將三十的自己停止再扮cute。對,出來做事這許多年,每份工恰巧都是同組同事比較年輕那位,共事的多是大一代的三十初,聲線又淸脆響亮,漸倚賴「扮細」來攞著數。撒一點嬌,就可以對老土麻煩的俗務扮唔識,或真接示意唔願做;跟人有意見分歧,呆呆笨笨扁兩下嘴就過骨;萬一交出好點子,又被譽為精乖。 於是有上司給我起了「嬌俏」和「寶寶」這些肉麻花名。稍為狡猾一點,還是被當「老人精」,被原諒了。 不過來到二十末,需要重新評估對青春戀棧的分寸,否則,有機會像小甜甜那樣pathetic。況且,古惑招數漸被識穿,再扮無知就討人厭。不老基因再得天獨厚,天氣一冷、睡得不好,老殘痕跡都紛紛跑出來,baby pink胭脂都蓋不住。

奧巴馬潮Tee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16

衷心欣賞因奥巴馬訪華而帶起的民間創意,這件將奥巴馬易服成紅衛兵,把「為人民服務」口號搬字過紙的T恤,「潮」的程度遠遠拋離將猩猩標誌換上第N種迷彩色的所謂潮衫。 甚至覺得,簡真是Andy Warhol級的現代藝術精品,比中環藝廊通地都是的仿小農社會寫生作,或光頭肥佬雕塑,或再玩七彩毛主席畫像,更有鑑賞價值。 因為給人很多的聯想空間,即使可能無心插柳。 先是帽子的一粒星,象徵共產,美國去年,不就是將中央財產分給瀕危的銀行、保險和汽車業機構嗎?名義上共產的我國,調頭來走向資本,先讓一部分人富起來。

愛很簡單?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13

關於愛這回事,真的可以令人諗爆頭。 一刻的愛上真的是愛嗎? 同情一個人愛你算不算愛? 兩人不說話,是默契,還是相對無言? 兩人性情喜好迴異,是異性相吸,還是愈走愈遠? 兩人須妥協才可一起,是愛的表現,還是互相扼殺? 愛人需要坦誠,但坦誠到甚麼程度才稱得上信任,又未至於留下一條刺? 健康的愛,應該先愛對方,還是先愛自己? 愛是兩個人的事,還是免不了是社會的事? 怎樣愛得有法,但未至於太純熟作假? 到底要找一個「對」的人來愛,還是先愛一個人,那個人自會變成「對」?  再想下去真的會發癲。重聽陶喆的《愛很簡單》,細味著一句話:  「雖然,世界變個不停,用最真誠的心,讓愛變得簡單。」 也讀到John Mayer的tweet:「Stay hurtable. Stay honest. Stay open.」 就是說,視乎你有沒有張開個心,向著愛較正面那邊行走。愛,自會變得簡單,愈用腦去想,愈變得複雜,愈不懂得去愛。 話雖如此,對於愛人就覺得「蝕」和「唔型」,好怕失去自我和好易左思又想的水瓶而言,難度比其他人高。 

Twitter語

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11/12

看《加州靡情》(Californication)第一季,大衛杜楚尼飾演的男主角Hank Moody如此評價科技對語言的禍害:  人們不再寫作,改為寫網誌了。他們不再談話,改為打短訊,沒有標點符號也沒有文法,這樣那樣也LOL。結果是,一堆蠢人跟另一堆蠢人在偽溝通(pseudo-communicating),網絡語言像原始人的語言,多於典雅的皇室英語。 如果Hank知道人們現在連網誌也懶得寫,改玩百四字以下的Twitter和Status Update,一定更憤世嫉俗。 的確,人可以在寫網誌而不是寫作,如果他沒有理好思想感情就發表,或發放一堆自戀的瑣碎囈語。正如人可以拍照而不是攝影,受眾能看得出拍者為討好別人而犧牲感受去拍,還是為留住感受去拍。互聯網和傳統媒體的分別,是前者沒有機制的篩選,於是整體看來,就濫,就好像滑落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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