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ed by: gloseep on: 2009/05/25
準備考試的數星期來,覺得自己很活著,又同時不活著。
活著,是因為很久也沒有跟自己獨處這麼長的時間,自己1號是補習天王,托著重甸甸的書,一頁一頁的唸,賣力傳授捷徑;自己2號很落力一句一句聽,拿著螢光筆裁剪課本,生背硬記;自己3號,沉默、內向,卻從知識裡找到natural high;自己4號,是被禁錮的大小姐,不停陷頭埋門要逃出去玩。靈魂,不是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都過得這樣intense的。
不活著,是因為跟外界脫節。人家無法明白你鑽到細眉細眼的事,你也無法趕上人家熱捧的話題。當言語沒有用處,便會懷疑靈魂沒啟動,難怪《劫後重生》的湯漢斯,那麼珍重那個擬人化排球Wilson。
閉關兩星期,重新發現人與生俱來的群體性。雖說一個人要真正快樂,須面對自己,跟自己的靈與肉溝通,但再享受獨處的人,孤獨過了頭,還是會感到寂寞的。正讀著村上春樹的《關於跑步,我說的其實是......》,他也提到孤絕是銳利的兩刃劍,保護著人心的同時,也把心的內壁不斷細細地割傷下去。「那種孤絕感有時就像從瓶子裡滿溢出來的酸那樣,在不知不覺間腐蝕人心,把心不斷溶解。」
曾被人取笑太投入讀書會痴線,其實想深一層也有道理。因為太多的自己,等同與世俗基準斷絕來往,雖說每人內心把尺也有偏差,但總有大大個的benchmark界定甚麼是sanity,無人敢視而不見。據說文藝復興時期的畫家彭托莫(Pontormo),怕別人抄襲,關在佛羅倫斯的教堂內作畫十一年,未完成便已去世,後人潛入教堂,看到的是纏繞怪誕的異畫。故唸書、創作、思考也好,過程雖是一個人,但還須在腦後裝上一隻世俗的眼睛,除非你甘於孤芳自賞。
或許自己未夠道行出塵,故這刻仍相信入世是生活所需。於是考完試,立即買本《小團圓》湊湊熱鬧,庸俗地吃喝玩樂,見見人吹吹水。